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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教师”等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HXJ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7:04  

校内各单位:

为了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学校决定开展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挂靠党委教师工作部,成员单位由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工会、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和招生就业处等部门组成。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范围应为来校工作满一年的,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原则上为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可以申报“优秀教师”,但需满足专任教师的科研考核条件。

“师德先进个人”应为在校工作满三年的一线教师(含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崇高的精神境界,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建设、治学态度、学风建设等方面为人师表,表现突出。

2.对学生热情关怀,关心学生的学习、思想、健康和生活;严格要求,正面引导,把思想政治工作寓于各个教学环节之中。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精通本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按教学大纲要求,精心组织教学;能密切注意所授学科知识的发展,不断汲取新知识,拓宽知识面,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积极主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2020-2021学年评教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受学生欢迎,受到同行和领导的好评,一学期调(停)课不超过8课时(或不超过两次)。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一年(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来或近一个科研考核周期内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高质量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成绩显著。

2.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工作,较好完成工作任务,现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需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3.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在管理工作中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业绩显著。

4.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表现出色,成绩突出。

(三)“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自觉履行师德规范,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履行社会责任,潜心教书育人,师德师风方面表现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有师生认可的先进典型事迹。

3.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或学生工作一线,爱岗敬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立德树人,主动育才,积极投身学生德育教育、教学实践、学术科研、创业就业和成长成才的指导工作,获得师生好评,取得突出成绩。

4.业务能力突出,每年均完成了本职岗位要求的工作量;近三年专家和学生评教分数名列本学院前三分之一;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四、推荐名额

(一)“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名额控制在各单位正式教职工总数(事业编制人员和校聘合同制人员)的5%以内。

教学学院要统筹考虑近年来“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情况,在指标和控制比例内择优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一般不超过1名;中层干部只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各分党委、党总支、机关党支部推荐时请注意对教学、科研、管理、学生工作、实验、工勤以及校聘合同制人员等几支队伍的兼顾,并向在一线工作的教职工倾斜。

各单位本次推荐指标数见附件一。

(二)“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额

“师德先进个人”每两年评选一次,各教学学院今年可推荐1人参评,全校每次共评选不超过10名。已荣获“师德先进个人”的教师五年内不再参加评选。

五、评选程序

(一)广泛动员,民主推荐(6月11日-6月21日)

评选推荐以学院分党委、党总支或机关党支部为推荐单位。各分党委、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

各学院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优工作。学院评选推荐小组由党政领导、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和2-3名教职工代表组成,“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还需要学生代表参与评选。机关党支部评选推荐小组由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支部书记和各构成该党支部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推荐小组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民主评选推荐的程序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先进个人”。

各分党委、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负责对推荐人选的教学科研完成情况和质量以及其他现实工作表现进行审定。

(二)公示(6月22日-6月24日)

拟推荐人选及其推荐材料在各分党委、党总支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6月25日中午12:00前)

各分党委、党总支将《2021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先进个人”汇总推荐名单》、《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推荐“优秀教师”近一学年教学工作情况表》、《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科研成果表》(推荐“优秀教师”和在专技岗位上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填写此表)、个人生活照片一张、主要事迹材料(“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600字以内,“师德先进个人”3000字以内)纸质件及电子文档报送人事处(厚德楼5011办公室),个人生活照片可只发电子稿。电子文档以“部门名称+2021年教师节评优”命名发邮件至:rsczjk@ctbu.edu.cn

(四)审核公示

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名单进行初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师德先进个人”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并形成推荐人员名单,公示后,分别按要求提交党委常委会或者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表彰奖励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鼓励的原则,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先进个人”在教师节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七、工作要求

推优评优工作是我校加强教师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感、责任感具有重要意义。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精心组织,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坚持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评选程序,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确保评选质量,有效发挥表彰工作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对评优指标有疑问的,请与人事处专技科核对。如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存在问题和意见,可将书面意见交到人事处,也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电话:62769042 62768208。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指标分配表》

2.《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先进个人”汇总推荐名单》

3.《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4.《重庆工商大学推荐“优秀教师”近一学年教学工作情况表》

5.《重庆工商大学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科研成果表》

6.《重庆工商大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及表彰办法(试行)》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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