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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高校年度十大“双创”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责任编辑:HXJ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 16:04  

校内各单位:

今年适逢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和 “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精神,激发在渝高校广大师生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凝聚富有创新活力的人才队伍,培育更多具备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主体,积极投身(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为把重庆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做出应有的贡献。 经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高校年度十大“双创”明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面向在渝高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或毕业3年内高校学生,遴选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开发与推广中做出重大突破,或开展创新、创业取得重大业绩的个人。往届“双创”明星获得者不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征集与评选

(一)征集申报

征集申报时间: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30日。

各在渝高校征集明星申报材料,对“双创”明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其真实性负责,并进行遴选、推荐。

(二)专家评审

1.评审时间:2021年8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专家组成:十大“双创”明星的初评专家和现场答辩专家将从重庆市教委专家库邀请和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推荐,邀请熟悉行业产业发展的专家和本地行业产业知名专家、优秀企业家、知名投资人等若干名专家参与。

3.评审原则:组织单位对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和评审纪律等做出具体规定;评审专家需严格遵照评审标准,以申报材料为依据客观公正评审。

4.评审程序:

由重庆高校众创空间联盟秘书处(重庆科技学院)组织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与规范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材料报送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组织专家组按照“双创”明星的评审标准,依据各高校申报材料,重点围绕“双创”明星的开发能力、推广业绩或创业成效进行初步评选、尽职调查,按照评审及尽职调查得分排序,原则上按照通过尽职调查的人员进行候选人名单公示(不超过20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现场答辩

公示结束无质疑或质疑释疑后,适时举行现场答辩,双创明星候选人就自己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开发与推广中做出的重大突破或创业取得的重大业绩进行现场答辩,按照答辩得分排序,评出十大“双创”明星,对未入选的候选人颁发入围奖。

三、申报条件

(一)推荐对象为在渝高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或毕业3年内高校学生,每校限推荐“双创”明星2名(教师和学生各1名)。

(二)“双创”明星申请人须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开发与推广中做出重大突破或在创业中取得重大业绩。所开发或推广的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应属于依托高校、申请人或申请人注册的创业公司,其发明人/设计人/著作权人须为本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且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三)重大突破或重大业绩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

四、表彰奖励

评选产生的2021年度重庆高校十大“双创”明星,由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每人奖励两万元人民币),入围者颁发荣誉证书。

五、学校安排

(一)请校内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本单位师生积极申报。申报人如实填写《重庆市高校年度十大“双创”明星申报表》(附件),同时提交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开发与推广的效益证明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教师或学生超过1名的,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进行排序。各单位材料于2021年7月25日前将申报表及附件支撑材料(纸质件、电子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总共不超过80页),一式10份。教师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学生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二)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申报。

联系人:

科研处:赵老师13996364735 ctbukyckjk@126.com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李老师13500311850

附件: 《重庆市高校年度十大“双创”明星申报表》


科研处、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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