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学校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第四批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专家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责任编辑:HXJ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8日 17:36  

校内各单位:

为调动全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壮大人文社科普及(以下简称社科普及)专家队伍,按照《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重庆市社会科学专家库遴选实施办法》规定,现开展第四批重庆市人文社科普及专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市委党校、市社科院、市级有关部门、市内各高校、各区县社科联,各市级社科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市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等单位中,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可以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有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背景,在学界有一定影响;

(三)热心社科普及工作,且有实绩;

(四)区县社科工作者应是区县社科普及专家库成员,且入库一年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的选题建议和选题指南的编写、评审;立项评审和结项评审、鉴定;

(二)社科普及讲座和政策宣讲;

(三)其他相关工作。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采集表》《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汇总表》,并附有关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报本单位审查;

(二)所在单位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区县的社科普及专家推荐工作由区县社科联组织,签注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社科联;

(四)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入选社科普及专家名单;

(五)向入选的社科普及专家颁发聘书。

五、管理制度

(一)重庆市社科普及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一次,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及时增补进库。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退出专家库:①政治上和导向上出现问题,一票否决;②连续两年没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或者实效不佳;③调离本市。

六、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地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撤销其申报资格。

(二)请二级单位于202110月10日前,将各单位《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采集表》及附件纸质材料4份、《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采集汇总表》1份提交至厚德楼7016办。将《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采集表》《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采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tbukyc@126.com。

联系电话:62769030

电子邮箱:ctbukyc@126.com

附件:

1.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采集表

2.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采集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9月17日


上一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第3周主要会议(活动)安排
下一条:党政办公室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校印章服务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