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我校《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大型会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各单位在校内举办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各类大型会议。
二、本着“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举办单位(主办、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必须依法依规、科学精准、细致周到制定会议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提前三天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厚德楼5004办公室)备案。
三、会议举办单位会前必须做好校外参会人员健康筛查工作,要求校外参会人员如实填写并递交承诺书(见附件),确认无相关流行病学史和发热、咳嗽、乏力、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等疑似症状,有相关症状者不得进入学校参加会议;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区人员不得进入学校参加会议。
活动当日,校外参会人员持渝康码和行程码绿码进校,重庆市外来渝人员须同时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活动举办单位在活动中须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提前准备好口罩、体温枪、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须对参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活动场所。会议期间除在主席台就坐领导及嘉宾(如未设置主席台,则为第一排就坐领导及嘉宾)外,参会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
五、活动举办单位要引导参会人员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参会人员进场、转场时分批、有序出入,所有人员应间隔1米,会议场所内座位应间隔1米以上或隔位就坐。
六、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告知会议举办单位,会议举办单位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附件: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重庆工商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