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对校内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监督,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重工商大委〔2016〕28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约谈人
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约谈对象
1.各二级单位科级干部;
2.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三、约谈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集体约谈或个别约谈的方式。
四、约谈内容
1.思想情况:包括思想认识、政治站位、意识形态领域等情况。
2.工作作风:包括履职尽责、失职失责等情况。
3.生活爱好:包括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等情况。
4.提出要求:对约谈对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职要求的告诫,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提醒,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对有负面议论和群众反映的进行提醒,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开展批评教育。
5.其他需要通过约谈了解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纪律要求。
五、约谈时间
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六、相关要求
1.约谈工作应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做好约谈记录,或由约谈人将约谈书面记录交专门工作人员整理后,填入《重庆工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记录表》。
2.约谈记录应如实反映约谈内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完成本次约谈后,将约谈记录表汇总报纪检监察室(厚德楼6002室)备案。
联系人:李慧杰,联系电话:62769372。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记录表(集体约谈)
2.重庆工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记录表(个别约谈)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委驻重庆工商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