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近期市教委和学校相关会议精神,确保清明节小长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做好疫情防控。各二级单位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将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师生员工教育引导,坚持非必要不离渝原则,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门卫管控,进入校园的人员必须核验身份,查看渝康码、行程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开展安全教育。各单位在放假前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师生员工开展一次以防火、防骗、防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3.排查安全隐患。放假前,各单位要对责任区域和场所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相关单位要组织专人对学校各类危化品进行核查,落实管理责任,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严防因管理不善酿成安全事故。后勤处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水、电、油、气等管道设施及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当前雨水较多的情况,基建处要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严防发生地质滑坡和建设工程安全事故。
4.防范火灾事故。各单位要加强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漏管失控,防止因用火用电用气不慎引发火灾事故。
5.预防溺水事故。放假前,各学院要特别提醒学生不擅自外出游泳,不到湖泊、水库、溪涧、池塘或工地水塘边玩耍,防止溺水事故发生。相关单位要加强校园水域及周边的安全检查,以确保安全。
6.确保网络安全。信息化办公室要做网络安全工作。党委宣传部、网络工作部要做好舆情引导和管控工作。
7.加强交通管理。放假前,党政办、后勤处等单位要对校车、观光车和各种公务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师生出行时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摩托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超载、超速车辆。加强公务车安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校车运载师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活动或运送师生从事旅游等活动。
8.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校园巡逻巡查制度,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水、电、油、气管道设施、危化品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和管理。相关单位要督促指导幼儿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警校联动机制,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
9.强化服务保障。各学院要会同后勤处等单位强化放假期间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妥善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放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出游、参与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申报。
10.严格应急值守
保卫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落实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职责。后勤处、兰花湖片区协调委员会、通识学院(江北校区管委会)要督促各物业公司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严禁瞒报、漏报和迟报。
特此通知
党政办(安稳办)、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