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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放科研项目绩效支出考核审批权限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4日 10:25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简化办事流程,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校院两级科研管理实施细则》(重工商大委〔2021〕15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学校把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的考核审批权限全部授予学院等二级单位,科研处不再审批科研项目绩效支出申请。

自本周起,承担科研项目的教师申请发放科研项目绩效支出,按照“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申请—科研秘书网上审核—申请人打印申请表—学院等二级单位主管领导签署考核审批意见”的流程进行,无需再报科研处审签。绩效支出发放的财务报销程序不变。

学院等二级单位要落实好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管责任,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重庆工商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完善科研项目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规范,确保相关管理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要在对科研项目研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结合项目研究进度和完成质量,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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