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按照《关于全力促进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要求,纪检监察室、招生就业处拟于5月10日—20日对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请对照《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自查表》(见附件)做好自查工作。在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自查基础上,纪检监察室、招生就业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交流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自查表
纪检监察室 招生就业处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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