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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

来源: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阎晗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7日 10:18  

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指引文本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4号)文件要求,强化采购需求各环节牵头部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学校采购需求管理水平,现就政府采购项目需求、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编制范围

2022年5月15日以后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编制《重庆工商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详见附件3),并选择不少于3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

1、预算5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预算2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或涉及全校师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包括含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教学科研专用仪器设备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

3、学校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

二、编制流程

1、《重庆工商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由采购需求部门负责编制并上传至采招系统,同时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采购需求方案进行论证;

2、《重庆工商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依据《重庆工商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政策法规制度负责编制并上传至采招系统。

三、工作要求

1、采购需求管理作为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明确岗位权限和职责,加强对采购需求的风险防控,预判采购需求形成和实现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事项,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和替代方案,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

2、采购需求部门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编制采购需求,在编制过程中,要强化主体责任,注重需求调查,提高采购需求编制质量;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采购需求编制的指导和监督;采招中心会同货物及服务采购工作组做好采购(招标)文件审查。

附件:

1.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指引文本的通知

2.重庆工商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3.重庆工商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资产管理处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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