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个党员在更换工作或学习单位时都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党组织。毕业生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以下统称“培养对象”)也应在毕业时联系新的党组织及时跟进培养教育。
一、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方向
1.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建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按照组织关系转移优先级原则,明确转接组织关系顺位关系,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所在的区域性(楼宇)联合党组织、自有房居住地党组织(街道社区支部或村支部)、直系亲属(父母)居住地等其他党组织。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按照组织关系转移优先级原则,明确转接组织关系顺位关系,可将组织关系转到生源地党组织、自有房居住地党组织(街道社区支部或村支部)、直系亲属(父母)居住地等其他党组织。
4.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暂时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二、毕业生党员档案及培养对象入党材料转移
1.毕业生党员和培养对象的发展材料,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完善后,用密封条将档案袋密封并加盖二级党组织骑缝章,装入人事档案一并转移。
2.毕业生党员和培养对象须及时向新的党组织汇报本人发展材料的转递和发展培养情况,确保管理培养不断线。
3.预备党员到新的党组织后,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交纳党费,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应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书;新的党组织应从人事档案里提取预备党员档案完成转正事宜,完善档案材料后再将党员档案放回人事档案中。预备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新单位党组织后,学校不再受理其转正事宜。
4.学院要将党员和培养对象档案都已封装到人事档案的情况告知毕业生本人,并请毕业生在《重庆工商大学2023届毕业生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档案及培养对象入党材料转移告知书签字表》(附件1)签字,告知书签字表原件由学院党组织留存,于5月26日前将复印件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1.党支部务必要求毕业生党员联系接收党组织,确定新组织名称、转出方式(线上或线下),并于5月26日前做好登记工作。
2.以二级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填写《重庆工商大学2023届毕业生党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2023届毕业生培养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重庆工商大学2023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清册》(附件4),由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后,于5月26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需同时报电子档)。
3.线上转出
(1)各党支部“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员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中,先完善党员信息,在“组织关系转出”提交转出信息,再由二级党委、党总支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审核。
(2)线上转移党组织关系不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党支部要提醒毕业生党员及时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
4.线下转出
(1)各党支部“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员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中,先完善党员信息,在“线下转出”提交转出信息,再由二级党委、党总支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审核。
(2)二级党委、党总支审核转出信息后,下载打印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二级党委盖二级党委章后直接使用,二级党总支需将填写好的介绍信拿到组织部盖章后使用。
(3)党支部及时将填好并盖章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发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提醒党员在有效期内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
5.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程序
出国(境)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如需暂时保留学校的,二级党委、党总支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重庆工商大学党员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见附件5,需同时报电子文档),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二级党委、党总支审批同意后,于5月26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四、注意事项
1.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上1次专题党课,重温入党誓词,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强化党员身份意识,自觉参加党组织活动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做好毕业生专题党课的相关记录。
2.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跟踪联系工作,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地,防止出现“隐形党员”“口袋党员”。
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应保存好所有纸质介绍信存根联,待收到回执后对应粘上;如有学生要更换介绍信,需将原介绍信带回粘贴到对应存根联,再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重新提交转出信息后打印盖章使用。
4.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在下发党员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请认真履行相应的签字领取手续(不能由他人代领,以免遗失),将党员签字领取情况材料自行妥善保存。
5.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未收到组织关系回执前,原党组织负有管理责任。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1)督促线上转出的党员尽快到新组织报到,确保接收党支部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接收;(2)督促线下转出的党员持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并做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的收回工作,及时与毕业生党员联系,并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寄回所属二级党委、党总支。
6. 10月27日以前,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统一将本单位2023届毕业生的组织关系转接材料交党委组织部备案:(1)“12371”党建信息平台转接成功的截图复印件;(2)所有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复印件,包括更换的原编号页、粘上回执联的存根页。
7.以上事项如有不明之处,请向党委组织部咨询。
联系人:潘阳露
联系电话:62769336
电子信箱:zzhb@ctbu.edu.cn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2023届毕业生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档案及培养对象入党材料转移告知书签字表
2.重庆工商大学2023届毕业生党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3.重庆工商大学2023届毕业生培养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4.重庆工商大学2023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清册
5.重庆工商大学党员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