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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际处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1:24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相关通知,2023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6月6日(周二)17:30止。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具体岗位需求以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26-55周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等6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及其他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教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申报工作程序

1.申请人登录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部门领导在其中一份申请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在签署意见右下角的空白处签名,“单位(校级)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处不签字、不盖章,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至wshch@ctbu.edu.cn。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

2.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限需涵盖任期)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需同时提供证书原件供查验。普通话或外语已达标但证书未出的,需提供成绩查询网站及成绩截图)。

3.推荐信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部门出具(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同时提交推荐信的word版本),主要对其思想品德、师德师风、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

4.未在语合中心备案的骨干教师,须同时提交《骨干教师人才库备案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部门领导在其中一份备案表“单位审批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在签署意见右下角的空白处签名。

5.所有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并于推荐时间截止前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涵智楼702办公室(电话:62775067)。

五、选拔考试

学校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推荐至市教委,市教委择优推荐给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公派出国教师推荐人选将参加“中心”统一组织的线下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7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在“中心”人才库备案且过去五年内有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经历的骨干、专职教师可免考。

六、录取培训

语合中心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培训人员。被录取教师须接受语合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附件:骨干教师人才库备案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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