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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重庆高新区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来源:重庆金融科技研究院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3日 15:23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根据《重庆高新区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渝高新办发〔2022〕55号),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启动2023年度重庆高新区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释义

“先投后股”是指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早期项目,先期以科技项目形式向科技型企业投入财政资金,后期按照事先约定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换为股权,伴随企业共同成长,在被投企业步入自我发展阶段后,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的一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

二、申报时间

2023年6月30日—7月20日。

三、资助强度

每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特别优秀的可酌情提高资助金额,具体金额根据项目评审及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其工商注册地、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应在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范围内。未在科学城核心区范围内的项目,可通过重庆金融科技研究院辅导申报,但须在申报项目立项后1个月内新注册或迁转工商注册地、税务和统计关系至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范围重庆金融科技研究院指定注册地址内;

(二)项目应符合重庆高新区产业导向,属于新型智能终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及核心器件、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科技服务、新能源及新型储能、空天信息、AI及机器人、生物制造领域之一;

(三)项目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具有可行性,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和纠纷;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科研、管理和创业经历,以及业内认可的职业素养和开拓创新能力,有承担技术研发或科技项目应用转化的工作经历,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申报书附件

1.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简历;

3.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取得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批文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

六、申报安排

(一)由于高新区科创局限额申报,因此各二级单位推荐申报不超过2项,将择优推荐。

(二)根据申报要求,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项目申请汇总表和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含附件)发送至邮箱cqjky@.ctbu.edu.cn,标题请标注“重庆高新区先投后股项目申报—项目名称”字样。

纸质版于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18:00前报送至重庆金融科技研究院(地址:重庆高新区含谷镇科学谷一期一标段18号楼2楼重庆金融科技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三)立项流程

1.项目初审:项目申报→材料初审→项目评审→提交高新区;

2.项目复审: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尽职调查→投资意向谈判→确定拟立项项目→挂网公示→项目签约→资金拨付。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不得出现编报虚假材料、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如有违反,需承担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应责任。

联系人:技术转移中心 刘老师联系电话:17383020896

附件:

1.重庆高新区先投后股项目申报书(模板)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项目申请汇总表

重庆金融科技研究院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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