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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2日 15:46  

校内各单位: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的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2023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规定,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十九届)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申报条件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申报条件如下:

1.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申报条件如下: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及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完成内部推荐流程,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详见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详见附件3),每个项目推荐不超过1人。学校将依据相关程序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青年科学奖、教育教学奖候选人各1人。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2.青年科学奖的纸质和电子材料请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科研处(厚德楼7011办公室;联系人:谢朝伟 联系电话:62769374/18223944834);教育教学奖的纸质和电子材料请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厚德楼2003办公室;联系人:曾燕 联系电话:62769240/13908379777)逾期不予受理。

港澳台办 科研处 教务处 人事处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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