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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评估办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4:41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全面强化本科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新学期各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本科教学开学准备及运行的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中的亮点,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提高。根据2023学校工作要点、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要求,学校定于2023年9月4日—9月15日(第1-2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检查方式

1、各学院院长和分管教学的院长要根据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要点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负责制定本学院期初教学检查计划、确定重点检查内容、检查安排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对期初教学检查期间学院教学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教务处和校教学督导督察专家委员会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1、严格按照教育部高教司 “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管理,……坚持依法治教,明确课堂讲授纪律,严格课堂教学纪律”的要求和《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教学检查制度》(重工商大〔2007〕118号)的要求和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2、请各学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制定学院期初教学检查计划和方案,组织和落实好各项工作,按照学校通知要求逐一对照检查。通过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布置和落实本学期教学及相关安排。9月4日全校正式行课第一天,学院领导、系主任、实验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团队负责人、院级督导委员要深入课堂教学一线,检查教师上课和学生到位情况,通过听课、走访、巡查等方式了解教师教学状况和学生学习状况,积极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班级,通过班会、课堂了解学生上课出勤情况、督促学生进课堂。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对于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和缺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严格按《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2021年修订)》(重工商大〔2021〕265号)执行。

4、学院要认真核对课表,若有调整,及时告知任课教师和学生。教务管理系统和课表中,外聘教师未落实到具体教师姓名的须在开学1周后务必落实到具体人员,系统和课表中任课教师不能出现“外聘教师”字样。外聘教师聘用严格按学校规定程序聘任。

5、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学院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评估办将汇总检查结果后进行情况全校通报。

三、检查要求

1、请各学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逐一落实到位、责任到人。通过组织召开学院教职工会议、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落实,广泛收集和听取教师和学生、院级两级督导督察委员对学校、学院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经济管理类实验期初教学检查办法由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落实。学院实验教学检查由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落实。

3、期初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学院的检查文件、检查项目(参加对象、检查时间及检查的结果与分析)、情况通报及检查总结等。其中,总结要体现具体数据,比如:教学观摩、公开课、示范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课堂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学生出勤情况、领导听课情况,领导走进课堂、贴近教师和学生的情况,任课教师调(停)课情况及安排补课情况、各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教学大纲、各教学环节的过程控制及质量监控等;要对统计数据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

4、各学院应对期初教学检查认真总结,于9月21日(第4周星期四)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情况相关统计表和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总结应体现学院教学及管理的特色和优势、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目前存在的困难、差距以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报送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厚德楼1006室)。并将相关电子文档直接通过学校企业微信发送至评估办孙老师。

5、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学院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评估办将汇总检查结果后进行情况全校通报。

四、其他事项

1、为确保教学正常的教学秩序,各学院综合办和学团办要及时通过企业微信群、QQ群、微信、电话等各种方式及时告知任课教师及学生的上课时间,任课教师和学生要及时上网登录教务系统查阅本人的课表,严格按照学校统一排定的课表上课,学院要严把调(停)课审核关,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调(停)课、迟到早退,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学校教学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课者,需提前向学院教学秘书报备并得到学院批准。

2、任课教师应在第一次上课时告知学生:(1)任课教师有权在正式评教前取消以下学生的评教资格(任课教师随机3次点名未到堂;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等达到或超过1/3;抄袭作业、课程论文、实验报告等;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等者),取消评教资格的学生数应控制在教学班人数的20%以内。(2)平时成绩的评定办法、占比、课程考核方式等。

3、各学院及时开展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及时在教务管理评教系统中查阅本学院学生信息反馈情况,学院要严格控制加分值和优秀名单,学生信息员加分最高不超过0.3分,信息站站长(副站长)加分最高不超过0.5分。各学院按照学生反馈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分、未在教务系统中反馈信息的一律不能加分和评选优秀。优秀信息员比例根据反馈信息的人数按信息反馈数量和质量及工作情况严格控制在15%以内,优秀信息站站长的评选各学院不得超过1名,并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信息员加分及优秀名单于9月6日(星期三)前报送教评估办。本学期需更换信息员的请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员管理模块及时更换并上报,便于信息员反馈信息。

4、凡有校级“教考分离”课程的学院,请于9月8日(星期五)前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分析报告(电子和纸质材料)报送评估办孙老师和教务处运行科邓老师。

5、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检查办法由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落实。经管中心和各实验教学中心要做好实验课课表的落实及实验室的相关准备工作。

6、后勤处要及时做好多媒体设备的维护、维修及保养工作,确保学生返校后设备的正常运行。

7、请有新生学院、通识学院和承担新生教学任务的学院做好2023级新生入学的相关教学准备工作(特别是江北校区)。有接收专升本的学院做好专升本学生入学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表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报到及出勤情况汇总表

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学信息员加分及优秀名单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     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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