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支持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职称申报评审专项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23〕21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拟开展此专项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根据所学知识、从事专业、研究方向、实际兼任工程技术工作等,按照申报条件,自主申报,向所在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部门审核推荐。各部门严格审核申报人员资格,统一汇总提交材料。
(三)学校推荐。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推荐上报。
二、适用范围
(一)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规定,已取得非工程技术职称,兼任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申报业绩成果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多评同级别(含以下层级)工程技术职称。
(二)根据《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渝人社发〔2021〕55号)《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渝人社发〔2020〕32号)规定,在我市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在职在岗高技能人才(工勤人员),达到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评审工程技术职称。
(三)正常晋升或转评工程技术职称,或已持有工程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多评同系列不同专业的职称,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申报条件
(一)多评同级别工程技术职称的申报业绩成果条件,参见《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_12187351.html)中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有关要求。
(二)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请评审工程技术职称,须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符合工程技术相应职称的职业准入要求及申报业绩成果条件(参见《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工程技术人员对应职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工程技术领域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2.取得工程技术领域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3.取得工程技术领域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申报时间及费用
9月15日18:00前,申报人完成个人填报;
10月13日24:00前,缴纳职称评审费(高级420元/人、中级240元/人、初级120元/人)。
五、申报方式
请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进入职称版块,通过个人中心,职称申报选择相应“XXX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委员会”。所有申报表格和佐证材料,均在网上填写和上传。请各位申报人员于9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注册及材料填报工作,同时从网上生成并打印公示表。
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
六、材料要求
1.《职称申报表》纸质件2份(系统导出后双面打印),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rczjk@ctbu.edu.cn,(命名:申报表-正高-姓名)。
2.公示表纸质件1份(系统导出后打印,限1页),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命名:公示表-正高-姓名)。
3.业绩成果汇总表1份。
七、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均截至2023年9月30日。
(二)申报所提供的业绩成果须与申报专业(学科)相关,集体成果须提供申报书、立项书或批复等能证明申报人作用的佐证材料。取得现职称前的业绩成果,不能用于再次申报评审职称。
(三)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申报贯通评审工程技术职称的高技能人才,可在本次专项或正常渠道中任选其一进行申报,但不得同时申报。
(四)通过多评取得工程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2023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
附件:《工程系列职称专项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职称政策咨询服务电话:62768208(顾老师)
网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3-88612333
人事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