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学校公告 >> 正文

关于报送审核评估工作自评自建效果的通知

来源:评估办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6:57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育审核评估工作推进要求,请各二级单位报送从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以来,对照自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具有推广价值的做法。报送内容要求内容详实,文字简洁,以条目形式呈现,按照审核评估6个一级指标(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进行分类,原则上每个部门不超过5条,每条不超过300字,条目的分类请在标题后用“(XXX)”注明,见以下示例。

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12:00前将《XXX学院审核评估信息报送(2023年12月)》电子文档通过企业微信报送,纸质文档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评估办(厚德楼1003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62768449

重庆工商大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24年学历学位教育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15周主要会议(活动)安排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