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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7:08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按照上级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修订)》,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应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三个部分,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于2024年1月5日14:00前,将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经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审定后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纸质件需由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电子档由专人用优盘拷贝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杨,62769334,厚德楼4009。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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