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位“两代会”正式代表:
学校将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为进一步密切工会组织与广大教职工群众的联系,及时反映涉及教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带领全校教职工立足新时代,当好主人翁,建功工商大,坚持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工作,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提案征集时间
2024年2月22日——2024年3月22日
三、征集提案的内容
(一)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二)围绕“立足新时代,当好主人翁,建功工商大”的建议和意见。
(三)围绕做好新形势下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四)针对工会改革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
四、征集提案的要求
(一)各代表团认真组织宣传,积极动员代表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提出提案。
(二)各位代表应严肃认真地履行提案权,在拟定提案草案时应深入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围绕新形势下教职工群众工作和工会重点工作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提案。
(三)提案应符合《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定》第三章相关规定:
1.提案应由一名代表提出,三名或三名以上代表附议,或以代表团的名义提出。提案人和附议人均须是正式代表。
2.提案要求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使用统一的提案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提案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措施三部分,建议或措施要求内容合理具体、语言清楚精炼,应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具体建议措施,有可操作性。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纯学术研究问题均不予立案。
3.提案须在大会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超过截止日期收到的提案只作为一般意见处理。
(四)提交提案的方式。代表按要求填写提案登记表后,交代表团团长审核签字,然后由各代表团汇总后提交校提案工作委员会(电子版发送至企业微信,纸质材料交到怡园1栋204办公室)。
(五)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立案。
希望各代表团和全体代表高度重视,集思广益,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提案征集工作。
联系人:陈灿 联系电话:62772057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登记表
重庆工商大学第四届四次“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