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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提醒函

来源:纪检监察室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4日 10:34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提醒制度》(重工商大纪〔2021〕6号)要求,现就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和学校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

2.定期研究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实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按照《重庆工商大学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5个责任清单》(重工商大委〔2020〕99 号)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4.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及时排查、防范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6.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开展纪律规矩教育,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7.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扎实推进本单位廉洁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崇廉尚廉倡廉守廉氛围。

8.完成上级和学校要求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事项。

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协助、监督本单位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室将在适当时候对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此函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5个责任清单》

2.《重庆工商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提醒制度》

纪检监察室

2024年3月14日

  • 附件【附件1-2.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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