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激励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作用发挥,促进学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重工商大委〔2020〕91号)及《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20〕239号)相关要求,现将重庆工商大学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资格条件
(一)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关心学生成长;
(四)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包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一)围绕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
(二)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在活动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切实提升立德树人的成效,确保社团健康良好发展。
(三)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指导工作,每学年拟定并填写《学生社团培训指导计划》,指导社团活动或社团骨干次数不少于15次或累计指导时长不少于15学时,确保指导质量。每学年全程指导、参与2次面向全体会员的社团特色科技文化活动。社团学生负责人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日常工作登记表》。
(四)监督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使用情况。
(五)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向社团指导单位分管领导汇报。
三、申请推荐方式
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可自愿向指导单位提出申请,由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在审核其资格条件后,择优向学校推荐。如符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资格条件的老师联系原学生社团指导单位确有困难的,也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校团委。鼓励高水平的思政课教师申请担任思想政治类社团的指导教师。
四、推荐数量
2024-2025年度指导教师选聘岗位主要涉及80个学生社团,包含思想政治类3个、文化体育类37个、学术科技类32个、创新创业类3个、志愿公益类1个、自律互助类类2个、心理健康类2个,详见附件学生社团名单。原则上每个社团配备1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
五、工作程序
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应于2024年6月5日(周三)12:00前将附件2、附件3报送至校团委(南岸校区学生事务中心211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tw@ctbu.edu.cn。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社团名单及指导单位汇总表
2.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
3.学生社团指导单位推荐汇总表
团委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