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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2学期评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评估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9:07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课堂评学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0〕4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上学期的任课教师评学工作。

(一)评学范围

1.参评课程:除重/辅修课、公共体育课外,本学期其他所有以课堂教学形式授课的课程。

2.参评教师:本学期全校所有讲授上述参评课程的任课教师(不包括外聘教师和外教)均应对其教学班学习状态进行评价。

(二)评学形式

任课教师评学采用手机在线评价方式。请教师通过以下路径填写提交评学表:企业微信——工作台——教学质量评价——教师评学(呈现的所有上学期上课课程均需要评价)。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

(三)评学时间

6月27日—7月3日,请各位任课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登录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完成网上评学工作,超过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而无法进入。

(四)评学组织

请各学院应做好对评学工作的组织和宣传。请各位任课教师认真、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学班学生的课堂学习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学。

评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评估办联系,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2768449。

特此通知

附件:教师评学系统操作指南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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