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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2024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曾燕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51  

校内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4〕3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格局。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市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名师、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入选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相应授课教师或教学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再单独申报。

二、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获批市级及以上本科一流课程同等情况下优先立项。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6.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课程负责人仅可申报1个项目;课程团队成员本年度最多可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已获立项的国家级、市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7.课程负责人须为在渝本科学校的在职教师,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填写重庆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申报条件达标、申报内容真实,确保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学术不端行为。支撑材料须对应申报项目类型编辑成册。材料中需要学校盖章的地方都请二级学院进行审核并盖章。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9月12日12:00前,将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书及项目申报支撑材料纸质件3份报送至教务处厚德楼2003办公室,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件发送指定邮箱ctbuedu@126.com。纸质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材料文件名格式为“XX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如经济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的材料。材料报送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安排

(一)学院申报。各学院按照申报要求,组织本学院参评项目初评,每个学院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项目,汇总排序后报送教务处。

(二)市级项目评选与确定。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市级项目名单并公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燕;联系电话:62769240;电子邮箱:ctbuedu@126.com。


附件:1.重庆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2.重庆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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