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参加2024-2025学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如下:
一、参保标准及流程
(一)参保对象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参保标准
普通大学生:一档380元/年;二档755元/年。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对学工部审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档0元/年;二档375元/年。
(三)参保时间
1、老生中的普通大学生可按照自助缴费流程购买。
2、新生中的普通大学生待校医院完成大学生身份标识(通常2周)后再按照自助缴费流程购买。
3、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待学工部审核认定后由校医院统一购买。如需紧急住院者,先告知校医院做身份标识,再参照普通学生参保流程自行购买,次年医保中心返还所缴的医保费(南岸校区和兰花湖校区同学可在企业微信联系校医院冯兰,江北校区同学可在企业微信联系校医院田常琴)。
4、参保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1、老生参加2025年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新生参加2025年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完成缴费的次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自助缴费流程
1、普通学生参保流程:可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云缴费”微信小程序、渝快办、支付宝、云闪付进行,进入重庆社保缴费页面。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依次填报、核对缴费信息,缴费选择【2025年】、【大学生】、南岸校区和兰花湖校区学生选【南岸区医保】、江北校区学生选【江北区医保】,可为本人或他人进行缴费。其中,“社保云缴费”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可免登录直接进行缴费。
2、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档由学校统一参保,二档可通过上述流程进行提档补差。
3、“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中“单户社保缴费状态”可查询是否参保;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缴费记录查询,缴费时间是20240901以后就表示2025年已参保。
(六)参保缴费提示错误登记
普通学生在缴费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错误提示,同学们先将错误提示做登记,学工部统一收集后,由校医院统一处理,登记截止时间至2024年10月25日。
(七)参保证明、备案登记、大学生终止参保等等
涉及大学生医保相关问题,可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服务”,即可自助操作,包括参保信息查询、缴费记录查询、大学生终止参保、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以及参保证明等等医保相关的诸多内容都可自助查询。
二、参保后就医及报销政策:
(一)参保后普通疾病可以到哪些医疗机构看病、看病流程及报账比例
1、普通门诊:已参保的学生在所在校区的校医院检查、诊疗、开药,实行实时结算。校外门诊先自费,采取补录报销的方式进行报销,补录报销时间:双月28日上班时间;地点:校医院212室;所需资料:门诊医药费专用收据(盖财政票据监制章)、处方、病历、检查单据等等。参保学生全年可报销门诊金额为500元(含校外门诊300元)。
大学生门诊补录报销必须是参保后就诊的门诊费用。
住院:
市内住院:重庆市内医保定点医院均可住院,并按医保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出院时出示身份证或电子医保卡进行实时结算。
市外住院:如果就诊医院已实现全国联网,入院前须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服务”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出院时进行实时结算报销;如果就诊医院未实现全国联网,则出院时先自付住院费用,回校后持相关报销材料到指定医院报销(南岸校区学生到重庆市五人民医院报销,江北校区学生到重庆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报销)。市外住院报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就医地财政或地税部门监制的原件的发票(收据)和出院证,加盖鲜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和医院级别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外伤病人须提供入院记录和病历。意外伤害门诊提供门诊费用发票、清单(中药须提供复式处方)、门诊病历。医院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医疗单位鲜章。
3、大学生医保住院治疗相关政策
类别 |
医疗机构 |
一档 |
二档 |
起付金额 |
各高校医院 |
100元 |
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100元 |
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300元 |
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800元 |
支付 比例 |
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高校医院) |
80% |
85% |
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70% |
75% |
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60% |
65% |
支付限额 |
|
全年特病门诊及住院共8万元。 |
全年特病门诊及住院共12万元。 |
(二)慢性疾病、重大疾病病种及医保政策
1、慢性疾病
病种包括:①高血压;②糖尿病(1、2型);③结核病;④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抑郁躁狂症、偏执型精神障碍);⑤系统性红斑狼疮;⑥类风湿性关节炎;⑦甲亢;⑧冠心病;⑨肝硬化;⑩风湿性心瓣膜病;⑪慢性肺源性心脏病;⑫慢性支气管伴阻塞性肺气肿;⑬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2、重大疾病
病种包括:①白血病;②血友病;③再生障碍性贫血;④恶性肿瘤;⑤肝肾移植前的透析和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⑥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⑦艾滋病机会性感染;⑧唇腭裂。
3、慢病、重大疾病报销政策:
对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和白血病,其门诊医药费报销执行住院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其起付线一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一档10万,二档12万;对特殊疾病中的慢性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年度报销封顶线为2400元,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三)意外伤害门诊范围及报销规定
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为意外伤害。意外伤害门诊享受医保相应待遇:报销比例按80%报销,封顶线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住院治疗按住院相关政策管理。
(四)生育补助及报销规定:对符合生育规定的孕产妇,给予每人300元产前检查600元分娩定额补助,对住院分娩有并发症治疗的,按住院政策报销。
学校医保办:62768006 (南岸校区)67001032(江北校区)
区医保中心:62600411(南岸区)67720747(江北区)
后勤处 校医院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