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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来源:纪检监察室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朱遵静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09:22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和驻市教委纪检监察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抓作风的主体责任,主动研究抓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举措,部署本单位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治由风及腐。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组织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要持续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廉洁自律

要持续严明纪律要求,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聚焦节点易发多发问题,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酒驾醉驾等问题,对隐形变异现象及时防治,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大力弘扬新风正气,立足实际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红线,加强廉洁自律,带头廉洁勤俭过节,坚决摒弃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要严格遵守师德师风,持续引导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执行师德师风相关要求,不发表不良言论,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筑实纪律防线

学校纪委要督促指导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将从严抓作风一贯到底。纪检监察室、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和各党总支要成立作风建设督查组,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落实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受理处置师生反映的问题线索。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党总支如发现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并根据指示开展相关工作。

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如实汇总、统计相关情况,于10月8日12:00以前报送《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联系电话:62769372;邮箱:jiwei@ctbu.edu.cn。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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