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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秦爽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23  

校内各单位:

国庆将至,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安函〔2024〕)73号文件和市教委9月24日召开的安全稳定工作会要求,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假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单位要围绕政治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心理健康、防溺水、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自然灾害等内容,组织开展1次假期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护意识。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专人对本单位辖区开展1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校舍、电器线路、危险化学品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三、加强校园门卫管控。党委保卫部(保卫处)、通识学院(江北校区管委会)要进一步严格门卫管控,无关人员未经报备一律不得进入校园,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稳定门卫防线。

四、加强校园巡逻检查。党委保卫部(保卫处)、通识学院(江北校区管委会)要加强校园巡逻检查力度,对重点区域和部位要加大巡逻检查的频次,及时发现处置各种不安定情况。

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的监管,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要教育引导师生外出活动时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后山森林防火巡查,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六、加强溺水防范工作。放假前,党委保卫部(保卫处)要对翠湖及排洪沟周边开展1次拉网式排查,确保警示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有效。要开展防溺水教育,向学生发送防溺水安全提示,要求学生不得私自下河游泳。

七、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党政办、后勤处要加强对公务车辆和校园观光车管理、对车辆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必须立即停用,严禁公车私用。要强化师生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师生不得乘坐“三无”车辆和非法交通工具。

八、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后勤处、通识学院(江北校区管委会)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扎实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九、加强危化物品安全管理。教务处、科研处要会同相关学院和单位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危化物品安全管理,强化采购、存储、领取、使用、废液处置等环节的闭环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十、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相关单位要落实抗旱响应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抗大旱、抗长旱”工作准备,全力保障校园及师生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用电。

十一、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各单位加强离校安全教育,提醒师生离校前仔细检查门窗水电,做到关门关窗、断电断水。要做好假期后勤保障,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出游、参与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

十二、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值班中干要坚守值班岗位,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处置师生员工的报警求助,快速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自行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加强请示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发生。

特此通知

党政办(安稳办)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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