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4〕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对象
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以及管理岗位工作的事业编制和校聘合同制人员,不包含劳务派遣人员、科研助理。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教授、副教授职称资格的可免测普通话;
4.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指定医院体检且合格。根据我市教师资格体检规定,申请人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5.持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6.经我校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核合格(参加学校评估中心组织的试讲考核合格为必要条件)。
三、网上报名
1.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
2.认定机构选择“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现场确认机构选择所在高校(重庆工商大学);
3.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认定一次高校教师资格,已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申请;
4.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审核确认后不能修改,请谨慎填写。
四、教师资格的申请、材料要求、认定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办公,倡导无纸化办公,本次认定不提交纸质复印件材料,申请人只需将材料原件按要求扫描制作成PDF上交即可,具体要求参照“注意”事项。
1.10月11日—10月22日:申报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并向二级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国民教育系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以及外省成人高校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博士学位人员、教授或副教授可免,但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5)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证(校内岗前培训合格证);
(6)申报人员师德师风及现实表现情况(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盖党组织章);
(7)申请人在校任教学科的教学任务书。①任教学科必须与申请学科一致;②教学任务书必须包含2023、2024学年;③申请思政类学科的专职辅导员,免交教学任务书,但必须提交辅导员岗位身份证明材料;④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书,必须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必须加盖研究生院公章;附属医院教学任务书,必须加盖临床医学院公章;
(8)申请人现场教学视频录像片段,15分钟左右,MP4格式(命名:工号姓名);
(9)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需与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请使用小袋子装好,并标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照片应清晰可辨,正规冲洗,露出前额、耳朵,不得佩戴饰品,照片不得有划痕;
(10)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学校统一开具);
(11)体检表原件,需要体检结论为合格(体检后由学校统一领取)。
注意:请将以上1-7项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扫描(分辨率300DPI)制成一份PDF格式电子文件(命名:工号姓名),将该PDF和第8项视频存入文件夹(命名:工号姓名),会同第9项照片一并交各二级单位。
2.10月23日—10月28日:二级单位审核材料,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电子邮箱:hol@ctbu.edu.cn(邮件命名:XX学院-教师资格相关资料)。填报并打印《重庆工商大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汇总表》(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同照片一并交启智楼507办公室。
3.10月29日—11月1日:学校网上预审,确认申报材料。
4.11月4日—11月8日:学校网上公示拟定人员。
五、关于体检
1.体检标准: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文件规定,本着方便就近原则,我校联系并确定南岸区人民医院为我校申请教师资格体检的指定医院。
2.集中体检时间:2024年10月14日—18日的上午8:00-11:30。
3.体检注意事项:带上免冠一寸照片(与系统申报上传照片一致)、居民身份证,体检需要空腹。
4.参加了我校入编体检且体检日期在2023年11月1日及之后的体检报告可以使用。
咨询电话: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62768405
六、关于试讲考核
1.原则上新进教师应在完成校内岗前培训计划里的所有内容后,方可提出试讲考核申请(即应完成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证》中前三项培训内容并取得部门盖章后,才具备试讲申请资格)。
2.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简称评估中心)本学期安排集中试讲考核时间为10月11日-24日(工作日),试讲教师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评估中心提交试讲申请,并务必进入下面企业微信群知悉试讲申请流程和相关要求。
评估中心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2768449
具体事宜请进入下面企业微信群咨询了解,该二维码7日内有效:
附件:1.教师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
2.申报人员师德师风及现实表现情况模板
3.教师资格系统填报指南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