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央关心、社会关注、考生及其家长关切,为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稳有序、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规定要求。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市教委、市考试院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全力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积极适应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要把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纳入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梳理细化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三、严明纪律规矩。要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落实回避、信息公开等要求。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要加强对命题、审题、制卷,试题和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本次研究生的不得参与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
四、加强教育培训。要认真组织并做好对参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和命题教师进行包含政策、业务、纪律、保密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做到人人受训,不漏一人,使其明确相关责任义务,熟悉相关流程,规范自身行为,切实做到认真负责、遵规守纪。
五、严格监督执纪。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监督电话:023-62769372;监督邮箱:jiwei@ctb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招生考试有关党纪法规摘要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