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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稳宣传07】实验室安全知识

来源: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何炫梁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4日 12:38  

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明确,高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实验人员使用实验室要签订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使用重要危险源要先开展风险评估。

《规范》提出,进入高校实验室学习、工作前,师生应先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技能,考核合格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后,才能进入实验室操作实验。实验室应对进入人员进行操作工艺、设备使用、试剂或气体管理等标准操作规程培训和评估,并记录存档。实验室的物资和设施也要配置充足。此外,高校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建立能够保障实验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配备合适的消防设施,并定期开展使用训练。存在受到化学和生物危害可能的区域,要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重点场所安装门禁和监控设施,并有专人管理。

《规范》还为高校使用重要危险源划定了“红线”。凡涉及重要危险源,即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等的教学、科研项目,应经过风险评估后再开展实验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同时,还要对重要危险源进行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实验后产生的废物应统一收储并依法依规科学处置。涉及重要危险源的高校应设置有学分的实验室安全课程,将安全准入教育培训纳入培养环节。

出现实验室安全事故后,高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在1小时内如实向所在地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高校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抄报教育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续报。

一、实验室安全相关要求。

(一)实验室防火安全

1.实验室内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学会使用,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2.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氢气、氮气、氧气等)必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要随意堆放。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

3.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二)实验室用电安全

1.不乱接乱拉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2.实验室内不应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电源开关箱内不要堆放物品。

3.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电工进行修理。

(三)实验室网络安全

1.实验室要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保护好自己的科研成果。

2.对所承担的保密科研项目或实验技术项目的分析测试数据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图纸等信息、资料,最好按保密等级存放,设专人管理,防止外泄。

3.不浏览不安全网站,注意网络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负责老师汇报。

(四)实验室管理安全

1.实验操作人员应严格落实实验操作规程;指导教师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实验的指导,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要及时告知学生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安全。

2.校内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制度,各类易燃易爆气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3.实验室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针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要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监管和劳动保护工作。

4.冬季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要及时对自己所在实验室及办公区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对各类实验用电热器具进行逐一排查。实验室及办公区域内严禁使用任何形式的电加热取暖设备。

二、做实验要记住这九条!

1.进入实验室简要地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入座,不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2.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除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生态环境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3.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笨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积聚引起火灾;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严禁与水直接接触。

6.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

7.对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8.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9.熟悉灭火器材,沙箱以及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护,不准移作他用。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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