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由于重庆工商大学与重庆小石头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涵智楼三楼、四楼健身房委托服务管理已经到期。
现通知未退健身卡费用的师生在2025年3月4号前到健身房前台办理剩余充值额度退款事宜,过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体育学院
2025年2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2学期领导干部听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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