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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评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7:19  

各学院: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5〕17号)精神和要求,现决定启动我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将围绕专业定位与规划、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专业影响等内容开展,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

二、评估流程

新设专业评估按照学校自评、数据填报、专家审核、现场考察等流程进行。

三、数据填报

1. 各参评专业按照重庆市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在学院审核无误后再进行提交。重庆市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平台网址:http://cqpme.cqupt.edu.cn/new/login

2.请各学院于3月21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在系统完成数据提交和学院审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填报的组织工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新设专业评估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合理进行任务分工,组织各专业认真领会指标体系内涵,充分总结专业建设思路、举措和成效,高质量完成评估任务。

(二)严格审核填报数据

1.根据填报流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专业负责人-院级责任人”逐级审核程序,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应的填报与审核工作。

2.各学院是专业数据填报和材料真实性的责任主体,请各学院秉持客观真实原则,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规范、周密、细致。

3.请各学院将新设专业评估简况表纸质版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3月26日(星期三)17:00前报送至厚德楼1003室,联系电话:023-62768449。

附件:

1.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2.重庆市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平台操作手册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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