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建设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工商大发〔2025〕2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我校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建设委员会应认真学习《重庆工商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本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博士点硕博连读选拔工作方案、考核办法、评分标准等,并在2025年4月11日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各建设委员会应结合工作实际,面向全校全日制在读研二的学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发布本博士点硕博连读申请的相关通知公告。
3.各建设委员会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原则,保证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同等条件下,对在学术研究上做出重大贡献、已取得创新性成果或主持、主研过重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优先录取。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开展资格审查与综合考核,做好宣传动员、做到信息公开,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综合考核后、拟录取后均需进行名单公示。
4.硕博连读申请人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doc/about.jsp)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至4月25日。
5.硕博连读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工商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2),相关栏目填写完整;
(2)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3)硕士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
(4)在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5)至少两名原硕士相关学科的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6)博士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各博士培养单位工作注意事项
(1)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填写《重庆工商大学硕博连读申请材料审查汇总表》(附件3),由博士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2)领导小组组织综合考核,填写《重庆工商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核情况记录表》(附件4),由博士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3)博士点研招领导小组须在《重庆工商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填写相关意见,拟录取公示前将该表格以及《重庆工商大学硕博连读申请材料审查汇总表》《硕博连读综合考核记录表》交研招办审核。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博士培养单位方可进行拟录取公示。
未尽事宜可联系研招办62769491。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
2.重庆工商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3.重庆工商大学硕博连读申请材料审查汇总表
4.重庆工商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核情况记录表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