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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聂益芳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8日 08:45  

各学院: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课堂评学管理办法(修订)》(重工商大〔2024〕21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的任课教师评学工作。

一、评学范围

1.参评课程:除重/辅修课、公共体育课外,本学期其他所有以课堂教学形式呈现的课程。

2.参评教师:本学期参评课程的任课教师(不包括外聘教师和外教)均应对其教学班学习状态进行评价。

二、评学形式

任课教师评学采用在线评价方式,请通过以下路径填写并提交评学表:企业微信——工作台——教学质量评价——教师评学。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三、评学时间

2025年6月17日-6月27日

四、评学组织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评学工作,做好对评学工作的组织和布置,要求教师认真对待评学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班级课程学习情况,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学,超过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评估中心联系,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023-62769501。

特此通知

附件: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操作指南(教师评学)

教学质量监督监督与评估中心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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