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进一步提高高校学生医疗保障质量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4〕1096号)有关要求,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4〕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的医疗保障工作,现将2026年大学生参保政策解读如下:
一、参保人员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缴费标准
普通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一档400元/人,二档775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工部或研工部审核认定)参保缴费标准:一档0元/人,二档375元。
三、待遇享受时间
老生参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生参保待遇享受时间为完成缴费的次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流程
(一)普通大学生参保缴费流程(详见附件2:2026年度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操作指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缴费流程:一档由学校统一参保,二档由学生本人按照普通大学生参保流程自行增档。
注意:若不能正常参保(比如没有大学生选项、缴费金额不一致、参保地仍在老家等等),请及时企业微信联系校医院冯兰老师。
五、参保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六、报销政策(详见附件1:致大学生一封信)
(一)门诊报销大学生医保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一档75%、二档80%,全年报销封顶线500元,校外医院联网报销参照普通居民报销政策。
(二)住院报销

(三)特殊待遇
1.特殊疾病门诊:对取得一类门诊特殊疾病资格的,起付标准与住院起付标准一致。其起付线年度内按就诊医疗机构最高等级分别计付一次,年度支付金额与住院合并计算,一档10万,二档12万;对二类门诊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年度支付限额为2400元,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二类门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个病种,年度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意外伤害门诊:无第三方责任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意外伤害情形,其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80%报销,封顶线为1000元/人/年。
3.计划生育补助: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产妇:给予每人300元产前检查、600元分娩定额补助,对住院分娩有并发症治疗的,按住院政策报销。
以上医保政策若有更新,将以最新的医保政策执行。
七、咨询方式
企业微信联系校医院 冯兰 校医院电话 62768006
南岸区医保中心 62600411 南岸区税务局 88512366
校医院
2025年9月16日
附件1:致大学生一封信


附件2:2026年度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操作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