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中层干部: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按照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中层领导干部参加2025年度学习考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试对象
全校中层领导干部(2025年已参加了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领导干部除外)。
二、学习考试时间
11月3日9:00—12月20日24:00
三、学习考试方式
登陆“重庆法律服务网”(https://cq.12348.gov.cn/)(详细操作见附件“考生操作手册”)或者关注“云考星”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学习考试和在线旁听庭审。
四、合格标准
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成绩达到80分,并完成在线旁听庭审为考试合格。
五、相关要求
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重要措施,是检验领导干部学法成效的重要手段。请各位干部认真学习,积极备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考试任务。
学习考试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蒋欣然,联系电话:62763105)。
附件:考生操作手册
党委组织部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