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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5:39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度安排(第一阶段)通知如下。

一、选题提交

请各二级单位按照科研处2025年10月28日发布的《关于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2026年度科研项目选题的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教师做好选题工作。

二、开展选题论证(2025年11月5日——11月15日)

按照科研处2025年10月28日发布的《关于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2026年度科研项目选题的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单位于2025年11月5日——11月15日期间,邀请专家,组织开展选题论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指导申请者做好选题设计。论证结束后,请二级单位将参会人员签到表报科研处备案(发送电子档至邮箱ctbukyc@126.com)。

三、课题组完成初稿(2025年11月16日—12月7日)

各课题组参照2025年版《申请书》《活页》,填报课题申请材料。2025年版《申请书》《活页》后续会发布在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群中,各课题组自行下载填写。

四、学院论证(2025年12月8日—12月15日)

各学院邀请专家对本单位申请课题的初稿组织实施论证,论证采取线下会议形式举行,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自行安排。论证前1天,各学院将《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论证工作计划表》(见附件)报科研处;论证结束后,将参会人员签到表报科研处备案(上述材料请发送电子档至邮箱ctbukyc@126.com)。

五、平台专家论证(2025年12月16日—12月26日)

有关科研平台组织实施专家论证。请各申报者届时自带《申请书》一式3份至论证会现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提交专家预评材料(2026年1月7日下午16:00前)

各二级单位在2025年1月7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料定稿(申请书1份,活页4份)报科研处,《申请书》及《活页》电子档由二级单位汇总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请通知课题组务必于1月6日前完成《申请书》及《活页》填报工作,按时提交预评材料。

七、专家预评审(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8日)

组织专家对全部申报项目进行双向匿名通讯预评审,为遴选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名单提供依据。

八、反馈专家预评意见和修改建议(2026年1月22日前)

科研处于2026年1月22日前将专家预评意见和修改建议通过各单位科研秘书反馈给课题组。

学校申报组织工作的后续安排,另行制定发布。

附件: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论证工作计划表

联系电话:62769030

电子邮件:ctbukyc@126.com

科研处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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