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学校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规范与科研诚信教育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科研处(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刘莎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5:40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科研诚信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已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年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相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推动任务落地,现就加强学术规范与科研诚信教育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学术规范与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科研诚信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学院学术道德委员会要履行学术规范审查、学术不端核查、诚信教育指导职责,常态化开展学术行为把关;科技伦理专委会要强化科研活动伦理审查、风险研判与合规监督,严守科技伦理底线。各单位要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做到常态化学习、全覆盖教育。

二、细化教育内容,强化警示实效

各单位要在持续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学术规范具体要求,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要结合科研失信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重点加强对《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科研诚信指南(哲学社会科学)》《重庆市科研诚信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的宣传解读,通过政策宣讲、知识测试、承诺签署等多种形式,推动教职工明晰行为红线,增强自律意识。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制度落地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覆盖教育、预防、监督、惩戒全链条的学术规范与科研诚信管理制度,明确日常教育、风险排查、问题处置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各单位须制定本单位学术规范与科研诚信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形成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科研实际的长效机制。要强化职能监督,加强对教职工科研项目申报、过程管理、成果发表、数据存档等全过程的日常监督,确保科研活动全过程规范有序。

四、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对照学术规范与科研诚信要求,对本单位教职工在研科研项目、已发表成果、原始数据记录、学术署名等环节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并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完整书面材料,具体包括:

1.学术规范与科研诚信教育开展情况总结;

2.本单位学术规范与科研诚信教育管理制度(没有模板,自行撰写);

3.科研诚信薄弱环节及风险点自查自纠台账。

报送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7:00前

报送方式:3个文件打包在一起,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ptgl@ctbu.edu.cn,文件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学术规范与科研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厚德楼7011办公室。

科研处将统一汇总后按要求反馈至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2769374

附件:

1.学术规范与科研诚信教育开展情况总结模板

2.科研诚信薄弱环节及风险点自查自纠台账

科研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3月27日


上一条:渝见名师,工商新章——重庆工商大学2026年诚聘海内外英才
下一条:关于2026年4月党的组织生活学习和主题党日安排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