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2026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稳抓牢主体责任,结合“五一”、端午节日特点认真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责任空悬、措施不力。要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五一”前公开通报的典型问题,加强节点警示教育、作风教育、纪律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促治。
二、模范遵守纪律要求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节日期间,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绕道旅游;严禁酒驾醉驾;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严禁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落实师德师风相关要求,不发表不良言论,不发生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三、从严监督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室、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检查,持续释放严的信号,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纪检监察室将受理处置师生反映的问题线索。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如发现违规违纪线索,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并根据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委驻重庆工商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