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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信息、农业、医药、能源领域 全国重点实验室评估备选专家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赵凌志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6:3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试行)》有关要求,全国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设立专家库。为做好信息、农业、医药、能源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完善评估专家库建设,现请相关学院及平台组织推荐评估备选专家入库,具体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评估备选专家由具有科技战略视野、公道正派、熟悉全国重点实验室工作的同行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同行专家应在该领域承担过重大科研任务、取得过重要科技成果、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管理专家应具有科技政策、科研管理、经费财务等方面工作经验。

各单位可在信息、农业、医药、能源4个领域分别推荐正高级职称的科研、管理一线专家,原则上以重庆市内专家为主,建议包含一定比例45岁以下科研技术骨干。

二、反馈方式

请填写《专家推荐信息表》和每位专家的个人简介(见附件1、2),于2026年7月17日下班前发送企业微信。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3-62769787

附件:

1.专家推荐信息表

2.专家个人简介

科研处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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