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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2日 10:32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重庆市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6〕91 号)相关要求,学校拟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专家工作室设置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突出高端、重点支持、注重实效、统筹实施”的原则,同一单位、同一学科(一般设置到二级学科)、同一专业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工作室,重点在全市“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相关领域学科专业中设置。

二、设置类别及推荐名额

重庆市专家工作室分为首席专家工作室和青年专家工作室。我校推荐名额为各2个,各二级单位推荐名额最多为各1个。

三、申报条件

(一)首席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1970年7月以后出生);

3.我校在编在岗人员,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指导高水平研发团队的水平;

4.在本学科、本领域具有重要学术地位和影响,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赶超或保持本学科、本行业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

5.在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重点领域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任意两项:

(1)主持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建设工程和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承办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自然科学领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EI等检索系统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0篇以上,其中在本专业公认的顶级杂志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自然科学领域公认的顶级杂志发表论文1篇以上;人文社科领域,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0篇以上。

(3)自然科学领域,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获得转化效益达1亿元及以上的国家发明专利。人文社科领域,一般应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有重大创新或重大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文化艺术类应在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比赛中获得最高级奖项,对传承民族文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青年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7月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80年7月以后出生);

3.我校在编在岗人员,领衔一个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和攻关能力强的学术技术团队;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在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重点领域崭露头角,有一定学术影响,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任意两项: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建设工程和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承办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自然科学领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CI、SSCI、EI等检索系统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本专业公认的顶级杂志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被他引50次以上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人文社科领域,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及 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

(3)自然科学领域,应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转化效益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发明专利。人文社科领域,一般应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有较大创新或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已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文化艺术类应在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对传承民族文化具有较大的作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设置专家工作室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首席专家工作室:

(1)领衔专家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

(2)领衔专家入选重庆市人才培养计划,包括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且担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担任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SCI三区及以上学术刊物副主编、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副主任及以上职务;

(3)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成效显著,并对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4)卓越工程师大赛获奖核心团队成员。

2.青年专家工作室:

(1)领衔专家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包括青年项目;

(2)获得国家、重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基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国家级留学回国人员支持计划;

(3)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卓越工程师大赛获奖核心团队成员。

四、其他事项

1.个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请各单位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及现实表现,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并于2026年8月4日中午17:00前将《重庆市专家工作室设置申请表》(附件1)和《重庆市专家工作室申报简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电子扫描版,并同时报送附件1、附件2及支撑材料(含目录)电子版,电子版材料通过企业微信发送。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62768208,13996286948

附件:

1.重庆市专家工作室设置申请表

2.重庆市专家工作室申报简表

人事处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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