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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的通知

来源:纪检监察室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6:38  

校内各单位:

为持续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党员干部师德师风与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重工商大委〔2021〕106号)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通知如下。

一、约谈内容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统筹推进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落实《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十项举措》、深入肃清流毒影响,统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纪法培训、风险防控和日常监督等情况。

(二)领导班子建设的情况。主要包括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纪法培训带头领学情况,群众评价、信访反映等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相关内容。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主要包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 问题,整治损害师生利益的突出问题,在重要时点关键领域加强教育检查等情况。

(四)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情况。主要包括执行 “三会一课”、开展党员及职工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

(五)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包括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市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校内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六)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遵守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履职用权,主动参与纪法培训,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等情况。

(七)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况。

二、约谈方式及对象

(一)党风廉政约谈包括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两种方式,约谈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可以一事一谈,也可以多事一谈。

(二)处级领导干部由分管(联系)校领导约谈;科级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由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约谈。

三、约谈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本次集体约谈及日常性个别约谈工作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临时性个别约谈根据情况开展。

(二)对处级领导干部的约谈,由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确定约谈方式、约谈时间,并由二级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对科级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的约谈,由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按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三)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均应填入《重庆工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记录表》(附件1、2),一份由二级单位存档,一份交纪检监察室(厚德楼6008室)备案。

联系人:伍老师,联系电话:62769372。

纪检监察室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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