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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平安提示2014019】荣昌县公安局破获网络传销案

来源:保卫处   责任编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7日 14:25  

 

今年1月,家住重庆市荣昌县的张女士因退休后手中有些积蓄,打算买些理财产品来投资赚钱,为此她参加了“中国商信网”举办的理财讲座。 

“理财师”的讲解极富诱惑,“原始股是一张通往财富之门的入场券,拥有原始股,就等同于拥有了一笔‘鸡生蛋、蛋生鸡’不断增值的本钱”,“3000元买20个网上广告位,出租后每月都返利,坐等暴利上门”,“在家上网创业,邀请朋友加入返利,月收入6万不是梦”。 

听了讲座,张女士像着了魔一般,认为“理财师”把一个迅速致富的机会推到面前,尤其是听说投资网站广告位每月返利、自动成为钻石卡会员并持有公司原始股上市分红之后,她没有过多犹豫,立即投入3000元购买了20个网上广告位,并签订了理财合同。 

看到有人通过发展下线拿到了几万元的现金奖励,张女士便将自己的朋友圈和亲属圈梳理一遍,寻找能拿出钱来发展“商信”事业的对象。思前想后,她最终发展了自己的第一级下线:自己的丈夫和父亲。她让丈夫、老爸拿出钱来加入“中国商信网”并让他们也发展各自的下线。接下来,张女士的闺蜜、哥哥、姐姐甚至许多远亲也跟着卷了进来…… 

今年3月份,张女士听朋友说“中国商信网”可能是网络传销,投资的项目有问题,她才找到荣昌办事处的负责人想退回投资,对方却说合同有约定不能退。4月1日,张女士再次找到“中国商信网”荣昌办事处,发现房门紧锁,而负责人的手机号码竟成了“空号”。 

张女士如梦初醒——自己被骗了!张女士的亲友下线花10多万元开了那么多的网店、买了那么多的广告位,全都打了水漂。 

荣昌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对案件展开侦查。同时,警方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督办通知,“中国商信网”传销涉及重庆、江西等12个省市。荣昌警方立即将“中国商信网”荣昌办事处查封。6月20日,嫌疑人梁某、刘某某在铜梁落网。 

据介绍,2012年10月,“中国商信网”网站创始人刘某在湖北省随州市成立随州商信网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推销公司网站的商业广告位为名,在全国各地设立分公司、办事处。重庆铜梁人梁某、刘某某合伙在荣昌设立办事处,以“送原始股送网店、送广告位”的招数为手段,引诱加入者缴纳3000元现金后与该公司签订《中国商信网网络服务合同》,宣称会员能获得公司原始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有资格获得10倍利润分红,先后诈骗荣昌及周边地区200余人,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 

案件分析▶▶▶ 

本案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 

一是抓住理财族急于投资、获取回报的心理。嫌疑人梁某、刘某某合伙注册成立中国商信网荣昌办事处后,利用“合法外衣”打掩护,打出“送原始股送网店、送广告位,月入6万”的幌子,吸引会员发展下线。 

二是雇用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为业务员,用以拉拢客户。每谈成一笔生意,给业务员5000元提成,由此鼓励业务员大肆招揽客户。 

三是采取兑现一部分会员奖励的方式,制造“中国商信网”有能力返还利润的假象。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会员。等受害人发现受骗,嫌疑人已处于“失联”状态。 

民警支招▶▶▶ 

首先,提高防范意识。投资理财要选择正规有实力的理财金融机构,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幻想“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等神话,以免因小失大,造成血本无归。 

其次,认清传销本质。传销的突出特征是“拉人头”、收取“入门费”,也就是要求加入者不断拉拢别人参加,并需要缴纳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参加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所谓“原始股”、“网店”、“网络广告位”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 

再次,切勿贪图便宜。在投资时,应向工商等部门全面了解对方公司的经营、法人等情况,辨析真伪,尤其是对那些号称有“高额回报”、能“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切勿轻易相信,以防上当。一旦发现疑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警方侦查取证。 

重庆工商大学保卫处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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