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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平安提示2015003期】常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防范对策(一)

来源:保卫处   责任编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30日 09:12  

近年来,新型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突出,不法分子以种种手段,精心布局,通过远距离、跨区域甚至跨两岸、跨国实施,套取受害人银行卡号和密码或骗取受害人信任向其提供的账户汇款,严重扰乱了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现分期将诈骗手段公布给大家,请注意防范。   

骗术一:冒充“110”、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总机号码诈骗,该骗术常见形式:   

你好,我是XX法院的工作人员,我们在侦办一起案件中发现你的银行卡涉嫌洗钱(或恶意透支),为进一步查清案情,请将您的存款全部转入到法院提供的安全账户,卡号为:XXXX(户名XXX)。待案件查清后,再予以退还。   

通过网络电话虚拟“110”、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总机号码给事主拨打电话,冒充公安机关或其他办案单位人员,以客户银行卡涉嫌洗钱或客户涉嫌经济犯罪,必须转移存款接受审核为名实施诈骗。期间,为了进一步骗取客户信任,骗子会诱导打114查证其来电显示系办案单位号码(实际是通过技术手段虚拟的来电显示),客户一旦轻信,犯罪分子即要求其将钱款存至骗子指定的“安全账户”。   

骗术二:“医保卡问题”诈骗,该骗术常见形式:   

冒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撒网式地致电播放录音,称其医保卡发生异常,需要冻结,详情按电话某数字键。电话接通后对方称当事人医保卡在他处被他人重新办理后在医院大肆购药,所以要被冻结。他可帮忙把电话转到某某公安局。电话转接公安后,假冒警官说当事人不仅医保卡被冒用,且其个人信息也遭他们利用,并在某银行开了一个账户,涉嫌洗黑钱。将电话转至检察院处理。假冒检察官让人将账户上的所有钱转入他们提供的“安全账户”内,并且要求绝对保密,不准告诉任何人。期间,为了进一步骗取客户信任,骗子会诱导打114查证其来电显示系办案单位号码(实际是通过技术手段虚拟而来)。   

近期变化型:要求提供传真号接收法律手续传真件、或上指定网站查看“通缉令”、下载安装指定软件、操作网银接受远程扫描审查账户,最终网上转走当事人账户内资金。   

平安提示:   

公安、检察、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绝对不会通过电话了解公民账户存款等隐私情况,更不会通过电话方式做笔录,要求公民提供银行卡号等隐私资料,或要求上指定网站查看“通辑令”、操作网银接受远程扫描审查账户,遇到此类情况均属诈骗;凡遇到要求将当事人将存款转移到所谓的“安全账户”、“指定账户”审查资金也都是诈骗的手段;公检法机关更不会通过传真件、扫描件、复印件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涉嫌犯罪,要求进行资金审查。   

骗术三:虚构“电子密码器升级”或“网银客户端升级”,该骗术常见形式:   

向全国各地银行客户发送电子密码器、网银U盾等升级的虚假短信息及电子邮件,提示客户进入骗子克隆的虚假银行网站进行升级操作,从而利用木马程序窃取客户的网上银行账户及密码,再通过网银将客户资金转走。   

平安提示:   

银行发布通知仅通过客服号码发布,其他号码皆为诈骗。电子密码器、网银U盾若失效,应去银行更换,不要被诱骗插入电脑。不要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聊天工具和搜索引擎中的链接登录网银,应手动输入银行的官方网址,如遇不明白或可疑事项,可到就近银行营业厅或拨打银行提供的客服电话咨询,切匆相信陌生人提供的所谓银行服务电话。   

骗术四:假网络购物诈骗,该骗术常见形式:   

骗子在互联网上发布假的购物网页,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吸引客户,并留下联系方式。一旦客户联系购买后,就要求客户打保证金、预付款或托运费等方式实施诈骗。有的骗子表面上称可以货到付款,诱使客户交易,但不会真实发货。而是待客户确认购买后几天,会主动以快递公司的名义与客户联系,要求客户先打一部分预付款才能验货,从而诈骗客户钱财。   

平安提示:   

不要轻信异常优惠的商品信息,购买超低价商品风险极大。网上购物应采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方式,切勿在收到并查验货物前直接汇款给商家,防止被骗。(待续)   

重庆工商大学保卫处   

南岸区公安分局四公里派出所   

南岸区公安分局五公里派出所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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