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规范纳税,合法合理进行个税申报与筹划,特此召开本次个人所得税宣讲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
二、会议地点
厚德楼2017。
三、参会人员
各单位财务联络人员及科研财务助理。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11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重庆市第九届研究生“马克思主义论坛”暨“改革开放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讨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学校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布置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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