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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8日 17:14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引导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推动全校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重工商大委发〔2022〕85号),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结合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实际和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宣讲。充分运用好以往好的经验做法,注重宣讲艺术,把握好导向、把握好时效度;讲究方式方法,突出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入脑入心。

二、宣讲重点

宣讲要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重中之重,以党中央批准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提纲》为基本依据,全面准确阐释好、解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

三、宣讲安排

(一)服务市委宣讲团来校宣讲。根据市委宣讲团宣讲安排,精心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宣讲团在校宣讲服务工作。(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公室)

(二)成立学校宣讲团开展集中宣讲。学校党委组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校级宣讲团,校领导、学校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关专家为成员,到校内各单位,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党外人士开展集中宣讲。(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公室、党委统战部、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成立院级宣讲团开展集中宣讲。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成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院级宣讲团,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委(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分团委书记、辅导员代表等为成员,面向学院教职工、学生等开展集中宣讲。(各二级党组织)

(四)成立大学生宣讲队开展微宣讲。有关党委职能部门和校团委牵头组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生宣讲队,选拔和培养一批政治过硬、品学兼优的青年学生骨干,深入主题班会、团日活动、党员服务站、学生公寓等,面向广大青年学生开展微宣讲活动。(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校团委)

四、工作进度

(一)2022年11月25日前,各牵头单位对宣讲人员、时间、地点、联络人员等做出具体安排,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

(二)2023年1月底前,校内各宣讲团、宣讲队深入师生开展面对面宣讲。每周五上午12:00前报送宣讲情况周台账表到党委宣传部。

(三)由党委宣传部准备开展宣讲工作的相关参考资料,各单位可安排专人到党委宣传部拷贝。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领导和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宣讲工作,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立足实际,着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使宣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因地制宜统筹好线上线下宣讲工作和疫情防控,确保宣讲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严格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宣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把宣讲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三)做好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院两级官方媒体矩阵,及时对宣讲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各单位要积极向党委宣传部报送宣讲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反映师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扩大宣讲影响。要充分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直播等多种形式,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引导广大师生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聚起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丁杨,厚德楼4009办公室,62769334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计划表

2.重庆工商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情况周台账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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