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学校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重庆市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责任编辑:马玉姣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2日 11:26  

校内各部门: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拟开展此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重庆市专家工作室分为首席专家工作室和青年专家工作室,2019年将设置第八批首席专家工作室和第二批青年专家工作室,我校的推荐名额是各1名。

二、首席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

3.是市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在岗人员(不含柔性引进人员),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指导高水平研发团队的水平。

4.在本学科、本领域具有重要学术地位和影响,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赶超或保持本学科、本行业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

5.在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重点领域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任意两项:

(1)主持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建设工程和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承办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自然科学领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EI等检索系统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0篇以上,其中在本专业公认的顶级杂志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自然科学领域公认的顶级杂志发表论文1篇以上;人文社科领域,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10篇以上。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创新工作的以及长期扎根贫困地区或服务贫困地区的可降低论文要求。

(3)自然科学领域,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获得转化效益达1亿及以上的国家发明专利。人文社科领域,一般应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有重大创新或重大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文化艺术类应在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比赛中获得最高级奖项,对传承民族文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青年专家工作室的领衔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规定参照“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年龄规定,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

3.是市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在岗人员,领衔一个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和攻关能力强的学术技术团队;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在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重点领域崭露头角,有一定学术影响,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任意两项: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建设工程和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承办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自然科学领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EI等检索系统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本专业公认的顶级杂志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被他引50次以上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人文社科领域,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创新工作的以及长期扎根贫困地区或服务贫困地区的可降低论文要求。

(3)自然科学领域,应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转化效益达5000万及以上的国家发明专利。人文社科领域,一般应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有较大创新或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已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文化艺术类应在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对传承民族文化具有较大的作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设置专家工作室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首席专家工作室:

(1)领衔专家入选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2)领衔专家入选重庆市人才培养计划,包括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且担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担任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SCI三区及以上学术刊物副主编、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副主任及以上职务。

2.青年专家工作室:

(1)符合优先设立首席专家工作室条件的;

(2)领衔专家入选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包括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五、申报推荐程序

(一)自主申报和部门推荐。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照通知要求,积极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向所在部门申报。各部门对照通知要求和条件推荐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各部门请对照上述条件和要求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择优书面推荐申报人员,内容包括申报人情况综述,符合条件情况,师德师风及现实表现。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和投票推荐。

(四)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公示推荐人选。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重庆市专家工作室设置申请表》(见附件)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并附电子件(发送至电子邮箱416146832@qq.com);

(二)装订成册的成果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申请表中所填写的所有科研获奖证明复印件,部分重要学术著作、重大科研项目、重要专利成果证明复印件,申请表第四项中涉及的印证材料。

3.其他重要成果的证明复印件。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于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5:00前报厚德楼人事处5011办公室。

联 系 人:胡思成 联系电话:62768208

电子邮箱:416146832@qq.com(请以“姓名+首席或者青年+专家工作室”命名邮件和附件)

附件:1.重庆市专家工作室设置申请表

2.重庆市专家工作室申报简表

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

2019年4月22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重庆工商大学2019届毕业生体质健康补测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