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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应用经济学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HXJ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 09:53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8〕1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拟开展应用经济学流动站新增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在我校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正高级专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崇高的精神境界,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建设、治学态度、学风建设等方面为人师表,表现突出;

2.对学生热情关怀,关心学生的学习、思想、健康和生活;严格要求,正面引导,把思想政治工作寓于各个教学环节之中;

3.在职在岗,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4.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5.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在研省部级项目且科研经费充足(人文社会科学类到账经费25万元以上);

6.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工作条件。

三、申请认定程序

1.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申请人员向各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将申报人员的《重庆工商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和《2021年申请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人员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纸质、电子文档到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田家炳501办公室,电子邮箱:bhb@ctb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命名规则:XXX-博士后合作导师相关资料)。

2.2022年1月03日-1月07日:审核汇总申报材料。

3.2022年1月10日:学术委员会审议,公示通过人员。

联系人: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薛老师(电话:62768001)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

附件2.2021年申请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人员汇总表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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