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实施在线辅导答疑活动,我校李敬副校长、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教务处、党政办、学生处、人事处、招就处、信息办等部门参加了此次活动。
会上,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评估监测处处长魏欢介绍了新一轮审核评估实施政策背景及“十四五”布局安排。审核评估方案研制核心专家大连理工大学副校长朱泓解读了“两类四种”评估分类在以评定向促进特色发展方面的总体设计和考虑。上海交通大学、安徽大学、常熟理工学院、衢州学院分别作为四个不同种类的审核评估试点高校“现身说法”,分享交流如何选择评估类型、把握评估重点以及选择该评估类型对学校发展的价值和作用。江苏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邵进分享交流如何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本省高等教育实际,做好“十四五”评估计划的考虑。
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要求,各高校参加本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