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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质量科   责任编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6日 11:19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开学以来学校本科教学的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中的亮点,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提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和审核评估的相关要求,决定第9周至10周(10月30日—11月10日)为全校期中教学检查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检查方式

1、各学院院长和分管教学的领导根据负责制定本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计划的制定、安排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对开学以来学院整体教学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教务处、校教学督导督察委员及院级督导督察进行抽查。

二、常规检查内容

1、 严格按照教育部高教司2015年工作重点中“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管理,……坚持依法治教,明确课堂讲授纪律,严格课堂教学纪律”的要求和《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教学检查制度》(重工商大〔2007〕118号)的要求和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2、学院对期初教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与落实情况及达到的效果。

3、开学以来学院教学工作的整体运行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学运行中的亮点、异常情况的调查与处理情况、急需解决的问题。

4、学院领导深入课堂听课、走进教学、走进教室、贴近学生的开展情况。

5、开学以来教师的教学进度情况和学生的出勤情况。

6、开学以来学院教师调(停)课情况,是否按要求逐一进行了补课。

7、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开展情况,对学生通过正方教务系统反馈信息的处理及回复情况,并全面梳理学生反馈信息,及时反馈相关学院或部门。

上、重点检查内容

1、第九周半期考试、测验、已结束课程考试的安排情况。结业课程考试严格按照开设整个学期课程的考试标准和规定严格执行,不得降格执行工作。

2、第九周各班级要完成的作业、练习的布置情况等。

3、考试测验检查、巡课、看课工作情况。

4、审核评估的准备情况,重点检查近三学年各门课程的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是否整改到位、资料是否齐全,第十一周课表是否准确无误。特别强调第十一周不得调(停)课。

三、检查要求

1、请各学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按照通知要求注逐一落实到位、责任到人。通过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和听取教师和学生、院级督导督察委员对学校、学院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检查办法由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落实。学院实验教学检查由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落实。

3、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学院的检查文件、检查项目(参加对象、检查时间及检查的结果与分析)、情况通报及检查总结等。其中,总结要体现具体数据,比如:教学观摩、公开课、示范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课堂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学生出勤情况、领导听课制度落实情况,走进教学、走进教室、贴近学生的开展情况,任课教师调(停)课情况及安排补课情况、各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各教学环节的过程控制及质量监控等;要对统计数据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

4、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根据本次常规检查和重点检查的情况,如实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见附件)。请各学院于11月23日(第十二周星期四)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与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和调(停)课及补课情况汇总表(所有上交材料均需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章)(总结报告应体现学院教学及管理的特色和优势、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目前存在的困难、差距以及下一步如何改进等方面)送交教务处质量科,并将相关电子文档发至jwczlk@ctbu.edu.cn。

5、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属于学院职责范围内解决的应及时处理,需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应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使检查应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教务处汇总检查结果后进行情况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调/停课及补课情况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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