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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教育系统高级财务专家库入库专家的紧急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6日 16:24  

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选拔建立教育系统高级财务专家库的通知》(渝教办函〔2017〕227号)要求,为提升我市教育财务管理水平,加强教育高级财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级财务专家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绩效评价中的积极作用,拟在我校遴选教育系统高级财务专家库入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办法

(一)选拔条件

严格遵守《审计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因与审计、会计等职业有关的违纪、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具有较强的刻苦钻研精神;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体以下职称或资质条件之一:高级专业技术;中国注册会计师(含非执业会员资格);注册造价师、造价员;重庆市会计领军人才或青年英才;其他相当职称、资质。

3.专业类别:会计、审计、财政、金融、保险、经济、经济统计、财务管理、经济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5.从事审计、财会、基建造价工作5年以上。

6.熟悉相关财务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财务分析能力和财务报告写作水平。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填写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专技科(厚德楼5011办公室)。

2.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按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工作实绩等进行审查后报市教委。

3.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考评。

4.经市教委审核通过的名单将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学校,并对个人颁发“重庆市教育系统高级财务专家”证书。

二、使用管理

(一)使用管理

充分发挥高级财务专家在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绩效评价、基本建设财务等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智囊作用,组织高级财务专家深度参与市教委(市教委经费监管事务中心)组织实施的财务管理。高级财务专家根据工作情况和相关规定获得适当劳务报酬。

(二)淘汰机制

建立专家人员淘汰机制。进入高级专家库的专家兼顾所在单位主要工作,服从市教委(市教委经费监管事务中心)工作统一安排,按时高质量完成安排的工作。每年对高级财务专家学习及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对学校不支持,三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有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人员,将进行淘汰,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成为高级财务专家库专家需要书写工作实绩。工作实绩反映本人从事过何种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发挥的作用、取得什么的成效等,条理清楚,层次分明。

(二)请于2017年10月27日下班前将申请表纸质版(2份,其中1份需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及盖章)及电子版报至人事处。报送资料时,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和申请表电子版。

联系邮箱:87534573@qq.com,联系电话:62768208。

附件:重庆市教育系统高级财务专家库候选人员申请表

组织部、人事处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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