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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针对重庆等8省(市)高考改革模式设置各专业(类)选考科目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马玉姣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6日 16:20  

各学院:

重庆高考将于2021年实行“3+1+2”模式,本次设置针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见附件)。其中,“3”为语数外,“1”为首选科目,“2”为再选科目。请各学院按以下建议和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的通知》的要求设置选考科目。

2.请各学院结合专业培养方案以及选拔标准来设置选考科目。

3.在设置选考科目时,建议也将生源范围考虑进去,避免生源范围过窄。

4.材料报送:电子档请发邮箱23891818@qq.com;纸质材料(只打印本学院专业)请于2019年5月24日前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刘辉老师。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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